普洱市思茅区出租车爱心车队
章 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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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章 总则 |
第一条 车队名称:普洱市思茅区出租车爱心车队。
第二条 本车队是由广大出租车车主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民间团体。
第三条 本车队的宗旨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宪法》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规范,团结广大出租车车主,为车主提供多种形式服务,维护车主合法权益,促进出租车健康发展。
第四条 以认真贯彻“指导、协调、自律、服务”为原则,传达和贯彻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意图,为车主提供良好服务,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。
第五条 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组织开展行业服务竞赛,强化经营管理、职业道德教育,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及经验交流活动,在全行业充分体现遵守职业道德,树立良好服务风貌的新形象。
第六条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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